• <strong id="fdmq2"></strong>

        <dfn id="fdmq2"><form id="fdmq2"></form></dfn>
        <b id="fdmq2"><abbr id="fdmq2"></abbr></b>
            <del id="fdmq2"><form id="fdmq2"></form></del>

            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社團管理規(guī)定

            來源: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發(fā)布時間:2015-11-23瀏覽次數(shù):613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社團(以下簡稱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健康、有序地發(fā)展,繁榮校園文化,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推進學生素質(zhì)教育,依據(jù)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學生社團,是指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為實現(xiàn)成員的共同意愿和愛好自愿組成,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業(yè)余群眾性學生組織其會員一般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條  學生社團的宗旨及活動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有益于學生的身心健康。不得從事與本社團宗旨無關的活動,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等內(nèi)容,不得開展宗教活動。

            第四條  學生社團實行登記成立,學期注冊和活動審批的管理辦法,校團委和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對學生社團實行雙重管理。日常管理和活動指導以掛靠單位為主,校團委主要管理職責為:

            1、全面負責,研究決定學生社團的申請成立,違紀處理等行政事物;

            2、負責對學生社團主要干部進行指導培訓,負責學生社團的登記注冊,重大活動審批,活動基金的管理,學生社團評估表彰及其他咨詢服務工作。

            第五條  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簡單明了,其全稱均應冠以“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 *學生社團(協(xié)會)”字樣,學生社團組織活動或發(fā)放宣傳品須使用全稱。

            第六條  學生社團會員應是我校正式登記注冊的在校學生,不包括短期進修生。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與注冊

            第七條  學生社團必須經(jīng)校團委審批。凡未經(jīng)正式登記或未履行審批手續(xù)的社團屬非法社團,學校將予以取締,由此產(chǎn)生的不良后果由有關當事人負責。

            第八條  學生社團的成立

            (一)成立學生社團,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10名以上的學生聯(lián)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zhì),且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2)有規(guī)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gòu)。

            3)有掛靠的業(yè)務指導單位和社團指導教師負責日常業(yè)務指導。其中,掛靠單位須是校內(nèi)職能部門;指導老師須是校內(nèi)正式員工。

            4)有規(guī)范的章程。學生社團章程必須包括社團名稱、宗旨、掛靠單位;學生社團類別;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組織管理制度、執(zhí)行機構(gòu)的產(chǎn)生程序及權限;財務管理、經(jīng)費使用的原則;負責人的條件、權限和產(chǎn)生罷免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團終止的程序等。

            5)遵守社團管理制度、社團經(jīng)費管理制度。

            (二)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其發(fā)起負責人應向校團委提交下列材料:

            1)社團申請書;

            2)社團章程草案;

            3)社團發(fā)起負責人的學生證或其復印件及所在系推薦意見;

            4)社團發(fā)起人名單及基本情況介紹(姓名、年齡、住址、班級、簡歷);

            5)掛靠單位及指導老師的的書面意見;

            6)校團委或申請人認為有必要特別說明的其他情況。

            (三)上述材料經(jīng)審查合格后,由學生社團發(fā)起負責人填寫《學生社團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校團委,一份學生社團自留,另一份存學生社團掛靠單位)。登記表經(jīng)蓋章批準后,學生社團即正式成立。

            內(nèi)容基本相同的學生社團原則上只批準成立一個(設立分會的學生社團除外);批準成立的社團應當在批準之日起十日內(nèi)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向全校宣告成立。

            第九條  登記成立的學生社團必須進行學期注冊:

            1、成立的學生社團從登記之日起每學期均要向?qū)W生社團管理部門申請注冊,注冊時須向管理部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上一學期學生社團的工作總結(jié):

            (1)上一學期學生社團的財務結(jié)算報告及物品清單;

            (2)學生社團的變更情況;

            (3)學生社團本學期工作計劃;

            (4)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及指導教師意見。

            2、 上述材料經(jīng)審查合格后,由學生社團負責人填寫《學生社團注冊表》一式三份(校團委﹑學生社團、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各執(zhí)一份)。

            3、學期開學一個月內(nèi)不進行注冊的學生社團,視為自行解散。

            第十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學生社團成員中醞釀推薦候選人上報校團委批準產(chǎn)生。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學生社團會長﹑副會長及財務管理人面(辦公室主任)。學生社團負責人職責包括:統(tǒng)籌規(guī)劃本學生社團工作,具體領導實施較大規(guī)模的活動,向本學生社團成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團委社團管理的會議,培養(yǎng)學生社團后備力量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負責人:

            1、有兩門(含兩門)功課不及格者,考試作弊者;

            2、受到法律制裁或?qū)W校黨﹑團﹑行政處分者;

            3、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管理部門撤職的社團負責人;

            4、因違反規(guī)定,被管責令解散的社團原負責人或主要成員;

            5、有其它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事項者。

            第十一條  各學生社團應根據(jù)自身特點制定招收會員的辦法,會員在每學期初,持會員證注冊,不執(zhí)行規(guī)定者視為自動離會。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活動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的指導

            1、社團在發(fā)起成立時必須明確掛靠單位及指導老師。掛靠單位應是我校黨政部門(含教研室)。掛靠單位及指導老師應熟悉學生社團的活動內(nèi)容并能用途對其工作的指導,對學生社團會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對學生社團主要活動進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論證并提供所需的幫助和支持。

            2、學生社團的顧問

            (1)學生社團根據(jù)活動可在校內(nèi)﹑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學生社團的顧問。學生社團顧問的職責是在學生社團登記的宗旨范圍內(nèi)對學生社團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

            (2)聘請顧問時,學生社團須向校團委社團部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正式聘請。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管理

            1、會活動必須奉行公開原則。

            2、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須首先向校團委和掛靠單位申請報批:

            (1)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聯(lián)合舉辦活動;

            (2)與校內(nèi)其他單位或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lián)合活動;

            (3)有外籍人士參加或涉外內(nèi)容研討會等活動;

            (4)講座﹑報告等活動;

            (5)群眾性集會,沙龍及研討會等活動;

            (6)收取費用的培訓班,學習班等活動;

            (7)取得經(jīng)濟收入的活動;

            (8)涉及宗教,民族的活動;

            (9)其他關系學校秩序的重大活動。

            3、申請舉辦上述活動須在活動一個星期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學生社團方可開始活動的籌備工作:

            (1)活動的目的,內(nèi)容,參加人數(shù),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協(xié)辦單位,負責人;

            (2)涉外人員或被邀請人員的基本情況;

            (3)掛靠單位或指導老師意見;

            (4)經(jīng)費來源,組織方式;

            (5)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4、學生社團及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5、禁止一切商業(yè)性質(zhì)的活動,涉及企業(yè)贊助的活動,對企業(yè)只能做一般性的宣傳。

            6、社團無權與任何企事業(yè)單位簽訂任何形式的協(xié)議。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校團委申請。

            7、活動必須提前三天作作有效宣傳且必須及時通知會員。

            第十四條  社團創(chuàng)辦刊物,須需經(jīng)團委批準后方可創(chuàng)刊。社團刊物內(nèi)容實行主管教師負責制,即在出版前,必須經(jīng)校團委(校級社團)或系團總支(系級社團)主管老師審查其內(nèi)容之后方可付印。社團刊物未經(jīng)允許,不得在校外傳播。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財物的管理

            1、學生社團的活動經(jīng)費包括學校提供的經(jīng)費和自籌活動經(jīng)費,學生社團每學期要根據(jù)活動計劃向校團委列報經(jīng)費使用計劃。

            2、各社團可以根據(jù)自身的發(fā)展需要收取一定的會費,收取標準應報校團委批準,會費最高額度不得超過20元/人。除收取會費外,不得再向成員收取其它費用。如確實需要,則須向校團委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收取。各社團可以積極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但不得損害學校、社團的利益,不得在校內(nèi)從事經(jīng)營活動。

            3、社團應擬訂詳細財務管理制度,并有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社團會長不得擔任財務管理人員),負責記錄各種形式的經(jīng)費及物品的收入和支出。社團須定期公布經(jīng)費及物品的收支總結(jié)報告,以便管理部門檢查和監(jiān)督。校團委不定期地對其會費使用和財務狀況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4、社團的經(jīng)費和物品歸該組織所有(由學校支持的除外),用于為同學、集體服務,任何個人不得非法侵占。

            5、社團更換負責人時,財物移交校團委代管,原學生社團負責人須出具財物清單,核實無誤后轉(zhuǎn)交新學生社團負責人。

            6、社團解散時,財物移交校團委代管,原社團負責人須出具經(jīng)費和物品清單。

            第四章    違紀責任

            第十六條  以下行為屬于學生社團違紀行為:

            1、經(jīng)登記或逾期不注冊且以學生社團名義開展活動者;

            2、登記、注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者;

            3、開展活動內(nèi)容與登記宗旨不符者;

            4、從事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校紀活動者;

            5、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而開展活動者;

            6、從事有礙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者;

            7、財物管理混亂或非法參與經(jīng)濟經(jīng)費者;

            8、侵吞學生社團財物,挪用學生社團經(jīng)費者;

            9、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對違紀學生社團的處理:

            1、學生社團負責人和主要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者,根據(jù)《桐城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在學生社團活動中違反規(guī)定受到處分的學生,未經(jīng)學校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再參加任何社團活動。

            2、對學生社團可責令暫?;顒踊蜇熈罱馍ⅲ回熈顣和;顒拥膶W生社團經(jīng)整頓后需重新開始活動者,須重新注冊。

            第五章    學生社團的解散

            第十八條  學生社團三之二以上會員同意解散時,可以提出解散申請。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者,社團部予以解散該學生社團:

            1、會員長期不足30人者;

            2、連續(xù)半年未進行正?;顒樱瑱C構(gòu)癱瘓者;

            3、無正式負責人或管理混亂者;

            4、不服從管理,情節(jié)嚴重者;

            5、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nèi)不進行學生社團注冊者;

            6、出現(xiàn)其他應予解散情形者。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解散時,應及時向管理部門申請并處理好善后問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解釋權屬校團委。

             

            上一篇:下一篇:
            返回原圖
            /

            69亚洲精品无码专区在线,欧美亚洲另类色区,国产拗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人成无码视频在线不卡 亚太影院 柯西贝尔-游戏赚网
            • <strong id="fdmq2"></strong>

                  <dfn id="fdmq2"><form id="fdmq2"></form></dfn>
                  <b id="fdmq2"><abbr id="fdmq2"></abbr></b>
                      <del id="fdmq2"><form id="fdmq2"></form></del>